老司機請注意,這事不得不防啊!
老司機請注意,這事不得不防啊!
蔡姓男子和綽號「LALA」的外籍女子及年籍不詳的男子(甲男)合謀,由LALA出面約黃姓男子性交易,蔡和甲男則趁機入房「仙人跳」,甲男衝入房裡先把蔡男痛打一頓,再逼黃男交出財物,蔡男傻眼,主動帶著獲報到場警察救人,法官認為他沒有強盜犯意,加上又跟黃男和解,被法官依恐嚇取財罪判刑6月、緩刑2年。
判決指出,2019年7月5日晚上10點多,黃姓男子和LALA相約從事性交易,LALA帶黃男到三民區某大樓套房交易時,LALA收了2500元後到浴室洗澡,黃男則坐在床上等候,沒想到甲男突然闖入房裡,甲男拿鋁棒質問黃男「為什麼對LALA不禮貌」,隨後就開始痛打。
黃男被打到受不了,主動交出手機等財物,甲男和LALA拿到後便逃離現場,鄰居聽到打架聲響報警,警方獲報到場逐層找尋時,蔡男主動現身,帶著員警到LALA房裡救人;事後,檢警查出黃男和LALA、甲男是同一夥人,於是依加重強盜罪將蔡男起訴。
高雄地院審理時,蔡男否認涉案,辯稱自己曾和LALA發生性行為,才會租套房給LALA住,當天他是聽到LALA房裡傳出巨大聲響,才會跟甲男上樓查看,自己沒有參與「仙人跳」。
法官勘驗大樓監視器,發現蔡男和甲男搭電梯上樓時,甲男手上拿著鋁棒,但蔡男神情自若,看起來很正常沒有出現驚訝反應,因此認定他事先知情會有「仙人跳」,但甲男入房後,蔡男隨即搭電梯下樓返回自己房間,直到6分鐘後聽到異音打再度離開房間,顯然他並不知道黃男已被毆打。
法官認為蔡男僅涉及「恐嚇取財」行為,而非檢警所稱「加重強盜」,且他在黃男受傷後,主動帶著獲報到場警察救人,事後又賠錢爭取和解,獲黃男原諒,因此依恐嚇取財罪判刑6月、緩刑2年,須參加100小時義務勞務,並應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。
這事不得不小心啊!世間事,啥都有!想釋壓千萬別亂亂來,直接 Line 諮詢,不會讓你失望的!
ID: hh9944
服務專線:0981383748
其他文章: